补贴标准
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政策规定享受补贴,新建的按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改建的按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给予补贴。
经过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不同的类型及要求,入驻率达95%时经考核,方可首次给予应享受补贴的25%;一年后入驻率达100%经考核再给予35%的补贴;孵化期满孵化对象退出80%后经考核再给予40%的补贴(每次补贴发放均与考核得分率挂勾)。
孵化对象孵化期满退出后,基地继续发挥创业孵化功能的,视孵化效果给予一定的补贴。
全文2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