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哪些要求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是:
1、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与证券经营机构、银行签订签订相关协议,并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申请设立登记。
三、发起人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发起人风险如下所示:1、当其他股东不能按时交纳认购的注册资本时,发起人要承担连带的认缴责任。2、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当发起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还要承担被诉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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