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处理、价格和费用调整的特殊协议等;
3、付款协议,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协议,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协议、房屋交接和违约方责任;
5、质量标准,包括装修、设备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及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承诺、质量纠纷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协议;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修、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两份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自己保管一份。如果购房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的,丢失合同后,把丢失那份作废,缴费签订新合同即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后,在报纸上发合同作废声明。满三个月后就可以拿着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注销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后,再做预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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