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1、逮捕后不准律师会见是不合理的,所以在这个时候也是可以会见律师的。
2、虽然法律规定了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现实中受到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诸多阻挠。
3、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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