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怎么样理解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原则
离婚财产理解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原则是指不得将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照顾女方利益是指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女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范围
离婚财产一般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五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公证
1.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财产的产权证明进行查验,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夫妻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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