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法治就不但要求每个市场主体要合法地进行交易,更要求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在维护及保障自身权益时,要有证据证明自身有相关的权利。然而在实际的市场活动中,市场主体往往不重视这些因素。
近日本律师遇到多起欠款纠纷案件,代理了三件,接受咨询大概有四五件,遇到的问题几乎都差不多,即没有签正式的或者说是书面的合同,又或者签的名字跟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这导致了追回欠款的难度增加,虽然有些案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进行佐证,但是因此而付出的成本也在增加。
在此张律师提醒广大的经营者,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在进行商业交易往来时首先要“验明正身”,明确对方的身份,其次是将交易的主要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不但便于交易、管理,更利于在对方违约时保障自身的权益。
公寓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
全文7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