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业务活动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涉及托管定金,交楼押金以及首期款处置等多项财务问题的资金风险;
其次是涉及到中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费用计算方法的佣金风险;
再者就是涉及到房屋买卖或者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标的物风险;
此外,还包括一方违反承诺使得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的履约风险;
最后,也包括了由于房屋没能解封、无法完成赎楼手续、无法完成按揭贷款审批等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全文3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