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大致流程
(一)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二)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三)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四)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五)作出判决。
(六)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八)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九)申诉程序。
谁来举证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交其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否则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由行政机关证明,原告应当证明: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房产纠纷诉讼流程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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