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拆迁方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土地管理局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告知被强制执行人救济途径和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强制执行前三日,应当在强制执行房屋周围张贴书面通知。强制执行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执行房屋的证据保全。执行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向被执行人宣读裁决书。当事人拒绝的,不影响执行。实施过程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列出要搬出房屋的财产清单。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应当共同签名、盖章。拒不签字的,应当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车祸如何走法律程序
车祸的当事人若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流程为:
1、公安机关将交通事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由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提起刑事诉讼;
2、法院立案审查;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
4、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若是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宣判。
若是因为赔偿问题而起诉的,流程为:
1、准备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之后判决。当事方应当按照生效文书上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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