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轨属于非法同居吗
“出轨”非法律术语。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发生肉体上或心理上亲密关系。出轨包含着性“出轨”和心理“出轨”。即使符合性“出轨”,但也未必符合“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从字面上理解为:配偶;配偶以外第三人;同居。
(一)配偶。所谓的配偶是指,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即合法的夫妻关系。
(二)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指夫或妻以外的异性朋友。可以是夫方除妻子以外异性朋友,或妻方除夫方以外的异性朋友。当然,还包括同学、初恋情人、情人等等。
(三)同居。是指夫或妻与第三人异性朋友,不以非夫妻名义长期、持续居住在一块。
由此可以,“出轨”若要符合“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三种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非法同居有时间定义吗
一般的来说,非法同居都是没有时间的界定的,只要是处于共同居住的状态就属于是非法同居。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三、非法同居生子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
在知道所生的子女为非法同居生子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弄清楚非法同居生子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非婚生子女是跟婚生子女相对应的,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范围非常广泛,只要是在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所生的子女,都叫非婚生子女。包括同居、非法同居、通奸等情形。也就是说,非法同居生子是包括在非婚生子女的范围内的,并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并未把非法同居生子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保护,所以,非法同居生子是适用非婚生子女的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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