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有如下:
1.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2.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并未履行完毕;
3.双方自愿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应写明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等;
3.写明工作交接及退工手续的办理;
4.写明有关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5.双方签字盖章。
三、员工主动接触劳动合同多久可以离职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30天可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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