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支票、本票的持票人遭受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类型是比较多的,票据的持票人享有一定的票据权利,而追索权是属于重要的票据权利之一,但追索权要向相应的人行使才有效的。
一、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会有什么后果
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持票人对发票人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票面金额。
延期支票也叫远期指标。
远期支票是指签发支票之日与支票上注明日期不符,支票日期在实际签发日以后,多由于付款单位目前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预计以后存款到账才办理的支票。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不允许,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保障的,和空头不一样。
延期支票对出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
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
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延期支票对付款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
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死亡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延期支票对持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2、虽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领票据金额的权利,受领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付款人自动放弃了到期付款的利益;
3、出票人在票载死亡或者受破产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非法贴现背书有效吗
非法贴现背书无效。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因为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持票人必须具有合法取得的票据才能主张其票据权利。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因此,背书人在转让该票据权利时,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是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的,但背书行为本身仍然有效。这一点同民法上的附条件的合同不同。
三、汇票背书人追索中我们怎么办
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经过提示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而无法行使票据兑付请求权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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