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的效力及其确定方式
时间:2023-06-15 02:00:32 1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保证责任受三重时间上的限制。换言之,从时间上看,保证人有三次逃脱承担保证责任的机会:

第一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债权人未起诉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次: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获得抗辩权。

第三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此时,保证人有权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

1、保证期间的作用与效力

(1)作用。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债权。

①一般保证: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和/或保证人)起诉或申请仲裁;

②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效力。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则保证责任消灭。

2、保证期间的确定

(1)有约定的按约定(可约定3个月,亦可约定1年。随意!)。

须注意,下列两种约定依法确定保证期间,不按约定:

①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②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无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6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须注意: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

3、保证期间的性质

①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

②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③保证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

④保证期间约束的权利为债权请求权,而非形成权。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证期间 最新知识
针对保证期间的效力及其确定方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保证期间的效力及其确定方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