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标准和条件是:
1.行为人有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
2.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3.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期限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期限是1个月内。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三、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后的结果
纪检立案后的处理结果主要包括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审查结论是根据调查结果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得出的结论,包括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责任人的处理等。处理意见则是纪检委根据审查结论提出的对责任人的处理措施、整改措施、追责情况等的具体方案。最终,根据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纪检委对案件进行处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免职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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