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每个月会按照200元、185元、170元和160元的标准来增加他们的工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
根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每个月会按照200元、185元、170元和160元的标准来增加他们的工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
工 伤 职 工 工 资 及 护 理 费 调 整 : 不 同 生 活 自 理 程 度 的 补 贴 标 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被保险人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单位不能将此项责任推卸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供养亲属或者扶养人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单位不能将此项责任推卸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护理,并在其无法自理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同生活自理程度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不同的护理费补贴标准。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但单位不能将此项责任推卸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于不同生活自理程度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不同的护理费补贴标准,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总之,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护理,并在其无法自理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不同生活自理程度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不同的护理费补贴标准,以保障其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