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某小区业主王某等17位购房户因延期交房、没有房屋合格备案手续、房屋质量有瑕疵、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经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导致行为过激、矛盾激化、形成群诉,将辖区内某房产公司告上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如果按法院诉讼程序规定,从立案、审结再到判决生效要历经数月,其间群访事件随时都会发生。为此,法院决定邀请宿豫区消协参与并先行调解。区消协接案后,及时与17户消费者见面,晓之以理,引导其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并充分了解各户的不同情况,稳定了业主情绪,防止了矛盾激化。消协在法院允许的范围内,对业主合情合理的要求予以支持,对过份要求进行分析并耐心说服;对开放商则帮助一起分析此案利害关系,使开发商认识到此次事件一旦激化对他们的信誉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在消协和法院各自发挥专长、共同努力协作下,本来需要数月解决的案件,在庭前就使矛盾双方的分歧得到最大程度的弱化,仅用不到一周的时间,使本已激化的矛盾得到了快速有效的解决。在法庭上,由法官和消协同志主持调解,当场签定协议,27.6万元的赔偿款当日就发放到了消费者手中,配套设施也在一周内全部安装到位。
此次案例的成功调解,标志着诉调对接这一新型的工作模式是建立多元化消费者纠纷案件解决渠道的有益尝试,在消费者维权领域内迈开了成功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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