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租赁合同终止不续签的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租赁合同如何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
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下作出的协议。它的书写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1、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信息。
2、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对于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位置、房屋设备等。
4、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7、约定的其他事项。
8、双方签名、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的日期。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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