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地区的报销比例确定的,报销目录是根据医疗地区的医疗保险目录编制的。门诊报销比例:到村诊所就诊就诊费用的60%;乡镇卫生院报销的40%;二级医院就诊费用的30%报销;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20%报销。
单位新农合报销比例
(1)门诊:门诊不设起付线,门诊报销比例不高于25%。设封顶线为150元。(2)住院:住院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不低于1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低于2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40%;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低于4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30%,起付线为个人自付部分。详细的个人支付部分具体是多少还需要分情况看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年度内住院医药费用可按规定的补偿比例报销。住院才能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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