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开发阶段
1、与客户接触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客户)初步接触,就客户的业务、经营情况、耗能设备类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进行交流,确定客户重点关心的能源消耗问题。
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技术及服务优势、业务运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给客户带来的利益及成功案例等。
向客户指出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解释节能服务的有关问题,初步确定公司可以跟进的项目。
2、初步节能诊断
通过客户安排,对客户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将设备的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翻阅客户能源进、销、用、存登记表及设备运行日志,同时,一定要留意客户没有提出的、但可能具有重大节能潜力的环节。
3、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
采用客户保留的能耗历史记录及其它记录,计算潜在的节能量。有经验的节能服务公司项目经理可以参照类似的节能项目来进行这一工作。
4、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
基于上述工作,节能服务公司起草并向客户提交一份节能项目建议书,描述所建议的节能项目概况和估算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一起审查项目建议书,并回答客户提出的关于拟议中的节能项目的各种问题。
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内部对于潜在项目的投资额、可能的节能效益和公司可能分享的收益、预期的回收期、潜在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商务风险、运营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确认进一步进入业务洽商工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5、客户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
到前四步为止,客户无任何费用支出,也不承担任何义务。节能服务公司将开展上述工作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计入公司的成本。从第5步开始,客户必须决定是否要继续该项目的工作。节能服务公司须就拟议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向客户解释,使客户完全清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如果详尽的能耗调研(第6步)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估算的节能量,则应要求客户签署一份节能项目意向书,以使他们明确认可这一项目。
6、详尽的能耗调研
对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详细的审查,对预期节能量进行更加精确的分析计算。另外,节能服务公司应与节能设备供应商联系,确认拟选用的节能设备的价格。还应该项目的基本属性,确定度量该项目节能量的基本指标,如年度能耗量或单位产量能耗值等,并确定节能量指标的“基准线”。
7、合同准备
在与客户协商后,一般由节能服务公司准备一份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双方责权利、能耗测量方法及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效益支付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同时,节能服务公司要准备一份包括项目工作进度表在内的工作计划。
8、合同被接受或拒绝
如果客户对拟定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无异议,并同意由节能服务公司来实施该节能项目,则双方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项目业务开发工作到此结束。在这种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将把对该项目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计入到该项目的总成本中。如果客户无法与节能服务公司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最终放弃该项目,而详尽的能耗调研工作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的节能量,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在详尽的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应由客户支付。
二、实施运营阶段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谈判,获得一项节能服务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具体实施该项目。一般工作程序如下:
9、对能耗设备进行监测
在某些情况下,需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一般而言,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10、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包括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是根据节能诊断的结果,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节能服务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议,节能服务公司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施工设计指的是在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11、项目融资
节能服务公司向拟实施的节能项目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或提供融资服务,这是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服务业务的主要特点之一。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可以来源于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债权基金、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应提前规划融资方案。
12、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节能服务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采购原材料和设备。节能服务公司在选择设备时,应根据设备性能/用途等要求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和比较,从中优选出质量高、性能优良、价格合理、服务好的产品。在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中,要明确设备的性能、质量、安装、维修、供货日期、寿命、节能量等条款。在一定期限内供货商应负责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正常运行,由供货商分担一部分风险。
设备质量和包装质量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双方协商拟订标准。
13、施工、安装和调试
节能服务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通常,由节能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一般情况下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应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14、项目竣工验收
节能服务公司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15、监测节能量
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可能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共同测量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
另外,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16、运行、保养和维护
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节能服务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节能服务公司应保证新系统的合理操作,包括:制定新系统合理操作规程、确定管理人员并明确职责、对客户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按合同规定移交有关新系统的技术资料。
17、分享节能收益
节能服务公司将按照合同条款,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收回成本和合理的利润,项目合同期满之后,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即归客户所有。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服务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将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的能耗成本,并享受节能服务公司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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