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是不等同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由其享有投资财产,承担企业债务清偿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一人有限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区别
1、注册规定不同
一人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一次到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且注册的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不能证明个人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之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少为10万元人民币,多人公司最少为3万元人民币。
2、税收不同
个体是交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利润要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分配利润时还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一般而言,个体税负小一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会计报告的编制不同
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操作中,多人有限公司至少在工商年检中对此项没有强制规定。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申报一人公司并非各个行业都可以。一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前置审批,例如餐饮娱乐、网吧、旅行社等行业就需要进行前置审批,这些行业就不能申报注册一人公司。
4、定义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什么责任
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由此可知,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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