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作为一项公诉权下的司法请求权,其目的在于影响和制衡法院的量刑,而不是要求与法院的量刑相一致;
只要量刑建议能影响到法院的量刑就足以证明量刑建议制度具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作用。如果一味机械地要求量刑建议必须与法院的量刑相一致,最终只会异化或扼杀整个量刑建议制度。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会判刑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不一定会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因为很明显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这时候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判缓刑。
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全文5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