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仲裁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合同或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
2、意思表示要件,也就是应达成订立仲裁协议的协议;
3、内容要件,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明确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特别是在仲裁协议的选择上,只能选择明确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形式要件,仲裁协议必须书面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除应符合对形式的要求外,还应具备对实质的要求:1.当事人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仲裁协议应只能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订立。2.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真实。3.仲裁协议的内容确定可适用的争议及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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