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员怎么认
1.大部分刑事案的被告人均可作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这主要是由于其在案中所产生的损害。
2.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权者也是民事诉讼被告人。
除非在共犯中,否则即使受到刑事处罚,也无法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3.刑事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亦可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为18岁,而刑事责任则需达到14或16岁。
对于杀人、纵火、强奸及抢劫等重罪,14岁即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余犯罪则需16岁承担。
若刑事被告年满14岁且未满18岁,虽应承担刑事责任,却不可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此时,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4.对被告人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构和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不保护精神损害的标准是什么呢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及其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赔偿范围局限于由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如物质损害以及人身伤害赔偿,但不含精神损害赔偿);
2)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几个方面: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费用以及住宿费用等。
对于物品损害赔偿,其标准则是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与普通民事赔偿存在一定差异。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具体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医疗费用: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但不包含因整形、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用:以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发金额为上限,且不得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用:以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为准,但不得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4)交通费用:以必要且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用:以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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