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未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二、开未婚证明的流程
1、到居委会开具未婚介绍信。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把自己的信息填好。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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