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锅炉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试验制度,安全阀压力表每年送专业部门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周手动试验一次,压力表存水弯每周冲洗一次。多功能水位报警器、超压报警装置、自动上水装置、风机变频调速装置,应每天检查试验一次,保证安全附件安全可靠。
2、严禁甩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停炉处理。
3、锅炉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化验员要按规定进行化验和排污,水质不合格时要及时对离子交换器进行冲洗处理,定期排污,保证水质合格。
4、司炉工必须经过调兵山市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人员烧炉。司炉工必须熟知技术操作规程。
5、无压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茶炉的卸荷(放气)管路不得安装阀门,不准封堵。
6、锅炉使用压力必须小于或等于额定工作压力,使用压力上限值必须在压力表上做出明显标记;日常运行时应不超过使用压力上限。
7、锅炉运行过程中,司炉工不准脱岗,不得从事与烧炉无关的工作。如果出现水位过低、压力急剧变化、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严重漏水、漏气等情况,司炉工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然后汇报队领导,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8、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锅炉房内施焊时气瓶必须距火源1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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