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安置房在哪个部门
1、申请登记
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首先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安置房,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安置房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二、拆迁安置
在拆迁范围内对下列被拆除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按照本条例予以安置:
(一)有正式住房的居民(包括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部队服现役的战士、常住户口在本市学校或工作单位住集体宿舍的学生、职工);
(二)有正式办公用房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三)有正式营业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其他应当给予安置的本市居民。
在拆迁范围内,拆除公有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原房屋使用人不予安置:
(一)有户口而无正式住房的;
(二)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已分配住房并达到住房标准的;
(三)长期闲置或者违法转租公有房屋的;
(四)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拆除租赁、借用私有住宅、非住宅房屋的,对原房屋使用人不予安置。
三、拆迁补偿
就拆迁的补偿来讲,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也就是说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是被拆迁人行使选择权的方式之一,不需要选择货币补偿后再另行购买。
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之后,仍然想要另外购买安置房,需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对被拆迁人是否有优惠政策。只要是允许对外售卖的安置房,购买与普通商品房没什么不同,不需要审核购买资质。
全文6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