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允许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但需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进行。
当受害者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或是财产遭到了犯罪分子的破坏和损毁,从而导致其物质损失时,他们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若受害者的财产被犯罪行为人非法占有、处置,则他们也可选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