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需用的资金或为抵偿债务而向银行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内的款项。
【例】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生产经营资金600000元,年利率8%,借期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息。会计分录如下:
①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000
贷:短期借款600000
②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各月计提利息金额=借款额×年利率÷12
600000×8%÷12=4000(元)
以后各月照此计提利息费用,以此类推。
借:财务费用4000
贷:预提费用4000
③10月1日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600000
预提费用20000
财务费用4000
贷:银行存款624000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固定资产而向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款项。
【例】某企业2002年1月从银行借入长期借款2000000元,用于扩建厂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为3年,年利率8%,每年年末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会计分录如下:
①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0
贷:长期借款2000000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2000000×8%=160000(元)
②2002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16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160000
③2002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160000
贷:银行存款160000
④2002年按月计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13333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13333
第二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16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160000
借:长期借款2160000
贷:银行存款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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