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小企业某项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补助时,应先记入政府补助科目,再按资产摊销期限分期结转各期收入。
二是与小企业以后期间成本费用有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后期成本费用有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在成本发生时再分期结转收入。
三是只与小企业当期相关的政府补助。只与小企业当期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或确认政府补助时直接确认为当期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
实例:湘宏公司属于小企业。2014年4月1日购买环保处理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为5.1万元,支付设备安装费为0.6万元,款项均从银行支付。该设备预计使用3年后无残值。假设该项设备能得到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8万元,款已到账。
该公司按国家政策招收了20名残疾人。为补偿残疾人在未来一年学徒期内对企业成本的影响,财政一次性拔付公司补贴12万元。该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实现商品销售收入19570元,货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可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购入环保设备并安装时:
借:在建工程——环保设备3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贷:银行存款35.7
设备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环保设备30.6
贷:在建工程——环保设备30.6
收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30
贷:递延收益——与设备有关的收益18
递延收益——与后期成本有关收益12
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06?000/3/12=0.85万元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用0.85
贷:累计折旧0.85
每月摊销递延收益时:
与设备有关的收益=180?000/3/12=0.5万元
与后期成本有关收益=120?000/12=1万元
借:递延收益——与设备有关的收益0.5
递延收益——与后期成本有关收益1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1.5
公司取得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957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额0.057
月末确认并结转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额0.057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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