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
1、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2、办理渠道: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3、业务流程: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杭州人才引进条件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
(3)全日制专科(35周岁以下)+社保到账一个月以上;
(4)全日制(国内外)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5)全日制(国内外)博士研究生(55周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6)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2020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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