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主找小装修公司或直接在路边找装修队装修。由于这些小装修公司和装修队伍普遍没有施工资质,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而业主因选择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造成损害的其就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给自己造成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订购方在订购、指示或选择时有疏忽,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业主与装饰公司或承包商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如果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而装修公司或承包商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则业主将因合同中选择失误而承担赔偿责任,承包商作为合同的平等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其行为的后果。承包人在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承包人或者其合作方承担责任。定作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即使存在选房过错,也不承担对承包人的伤害责任,业主通常不为装修工人投保人身伤害事故保险。装修工人发生事故后,如果被法院认定为业主选择过错责任,他们将面临更大的经济赔偿压力。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业主应尽量寻找有资质的公司或个人。装修工人可以加入正规的装修公司,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他还提醒装修工人,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全文5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