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是否能做诉讼主体
医疗机构是能做诉讼主体,医疗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医疗机构法人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法人的法律风险如下:
1.民事责任,对法人的非法行为虽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但法定代表人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以内部约定来对抗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挂名法定代表人基本不承担责任。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与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关、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之间无相关协议约定,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一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三、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不能免责的行为有哪些
医疗机构无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不能因此免责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因血站原因造成的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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