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乃指某家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这是公司在居住地以外,通过自主名义进行各类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分公司形态。
作为分支机构性质,分公司并无资格进行股份投资或购买股票。
由于分公司并非企业法人身份,缺乏具备法人地位的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上规定的民事责任,故不得担任持有股权的民事主体。
同时,因分公司不受法人财产权限制,也影响到其是否有持有股权的适宜资格。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