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房产)小学和初中学生就读期间,不能被其他学生用于申请学位,除非是与学生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直系兄弟姊妹,且申请入学时该学区房产权持有人或承租人为该生法定监护人。上述规定仅适用于不动产(房产)小学和初中。不动产(房产)学位的学生毕业后,不动产(房产)锁定解除,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
一段关于不动产(房产)小学和初中学生就读期间是否能够被其他学生用于申请学位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动产(房产)小学锁定时间为6年,初中锁定时间为3年。
2.在学生在校期间,除非是与学生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直系兄弟姊妹(前提是申请入学时该学区房产权持有人或承租人为该生法定监护人),否则不能被其他学生用于申请学位(含该学区房产权持有人或承租人已变更的情况)。
3.上述规定仅适用于不动产(房产)小学和初中。如使用祖辈房产,该不动产(房产)只能用于一个子女的小孩(含直系兄弟姊妹)申请学位,入学后该不动产(房产)实行锁定。锁定期间,其他子女小孩由柳州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不动产(房产)学位的学生毕业后,不动产(房产)锁定解除,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如有直系兄弟姊妹在读的相应延期到其毕业)。
学生不动产(房产)申请学位规定
根据我国《学生不动产(房产)申请学位规定》,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学位:
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且房屋权属登记日期满五年;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且房屋权属登记日期满五年,并且房屋已出租;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且房屋权属登记日期满五年,并且房屋已抵押;
4.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且房屋权属登记日期满五年,并且房屋已转手。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学生方可申请学位。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不为其提供学位申请服务。
学生及家长在申请不动产(房产)学位时需注意以下规定:不动产小学锁定时间为6年,初中锁定时间为3年。学生在校期间,除非是与学生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直系兄弟姊妹,否则不能被其他学生用于申请学位。不动产(房产)学位的学生毕业后,不动产锁定解除,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学生需要满足我国《学生不动产(房产)申请学位规定》中的条件方可申请学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无法申请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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