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处理此类案例的关键在于确定职工遭受伤害是否因为履行职责。如果不是,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患有职业病算不算工伤
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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