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率是较低的,虽然一些公司的医责险业务取得较快发展,险企承保该项业务的综合成本率达到甚至超过110%。另外,由于大型医院的医疗量大、医疗纠纷较多,险企赔付率高,相应的费率也高,部分医院的责任限额和保费处于相近水平。因此,对出险率高的大医院业务,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也不高。
发展医疗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责任保险对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既能让医生解除高额赔付的后顾之忧,给医生吃“定心丸”,激励他们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勇于知难而上,改革创新,提高业务质量,增强医院和医生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度,促进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因此有一笔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医疗责任险基准保费收费标准
医疗责任险一般的保险期间为1年,适用条款包括《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具体的基准收费如下:
1、医务人员基准保费:670元/人;
2、床位基准保费:450元/床位;
3、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基准保费:50元/人次
4、医疗机构年度基准保险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医护人数4人(含)以上或病床数20张(含)以下的,不低于5000元。
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一直是较低的,原因是无论是投保人还是承保人所消耗的成本都是较大的,所以此类产业的发展一直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不仅是投保率较低,在有关的医疗保障中,相关的企业也会存在出工不出力的情况,给有关的当事人造成不小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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