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2、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在太原针对征地拆迁纠纷如果想要委托律师去处理的是需要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去收取律师费了,并且需要看案件本身是否涉及到相应的财产关系,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关系的只需要按照件数收费即可,如涉及到财产关系的就按照当地的收费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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