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噪音扰民问题需要哪些措施来解决
1.当事人可直接与幼儿园管理方进行沟通。
2.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民警,社区居委会,环保等部门投诉。
3.若多部门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幼儿园噪音扰民问题起诉流程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幼儿园噪音扰民问题起诉一般多久能结案
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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