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由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要将房屋的实物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受人,最好写在合同上;
第二是提供“三证明”,即有共有人的,必须提供证明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如果有抵押,必须提供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证明,如果房屋已经出租,必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第三,交易过程必须与房款的支付挂钩,即保证房款在房屋过户前后都能拿到。第二,卖方如何规避房屋交易风险。一是明确道路和时限。在大多数情况下,卖方将通过中介公司挂牌出售。除挂牌价格外,卖方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另外,一些中介公司往往自己交定金或让自己的经纪人交定金来结算房子,但最终的合同却是别人的。因此,卖家不应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2。仔细收取押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与卖家协商。如果卖家接受了购买条件,他将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都会要求保留定金,卖家要谨慎。房子卖了,定金可以变成佣金。因为怕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中介公司要求卖方分一杯羹。合同签订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将在转帐后由银行支付。但是,银行只按照买方的指示付款。如果买受人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银行放款前取消贷款,银行不会向出卖人放款,因此出卖人最好取得买受人贷款银行的贷款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一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办理入住手续。房地产律师提醒,即使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业主仍需考虑提前交房的要求。
虽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大大缩短,但仍需15天左右,其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优先保护现房居民权益,可能给业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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