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中心区迳联村地块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为加强对桥头镇中心区迳联村地块三旧改造中拆迁补偿工作的指导,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该片区实际情况,制定该改造项目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及有关设施拆迁补偿方法。
一、补偿范围
该地块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所有需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及有关设施。具体范围根据该地块三旧改造前期研究确定。
二、征收面积和补偿价格的议定
聘请具有资质的东莞市内注册测量队和注册物业评估机构,参照本地同时期的市场物价水平,以公平公正地议定征收补偿的分类物业资产的面积及价格。
三、旧物业资产征收的界定原则
征收旧物业资产实行一刀切,一视同仁,土地面积原则上以土地证数据、或以国土部门的地籍调查资料数据或聘请规范注册测量队的合法数据为依据,其它物业资产价格征收时基本以当时的房产证等物业确权或物业评估数据为标准。
四、土地补偿
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迳联地块采用政府主导改造的成片拆迁方式进行改造,土地收回或征收,实施货币补偿换,具体补偿标准为:国有土地证2150元/㎡,有集体土地证2100元/㎡;无集体土地证2050元/㎡。
五、建(构)筑物补偿
本案中,需要拆迁土地上合法建(构)筑物,统一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
(1)楼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元/㎡;
(2)楼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50元/㎡;
(3)平房建筑面积500元/㎡;
(4)厨房、粮仓、猪舍、牛栏等瓦房建筑面积400元/㎡;
(5)其它建筑物:水泥地面面积40元/㎡,门前搭铁棚面积60元/㎡,砖砌12墙面积70元/㎡,砖砌18墙面积100元/㎡,砖砌24墙面积120元/㎡,石砌墙160元/m3;
(6)普通别墅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00元/㎡。
六、青苗补偿货币价格:
果树120元。杂树30元。
七、附则
(一)土地使用权人、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的同时,应交出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有关部门注销,办理抵押的当事人负责解除抵押手续。
(二)拆迁设有抵押权或者被查封的房屋,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执行。
(三)本办法仅适用于桥头镇中心区迳联地块三旧改造中的房屋拆迁补偿。
东莞市桥头镇迳联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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