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权受到了侵害应该找什么部门
消费权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应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1.对于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则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因此,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可以视情况选择向上述部门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进行投诉。
二、如何向相关部门投诉侵权行为
向相关部门投诉侵权行为,消费者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应确定投诉的具体对象和理由,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产品照片、交易记录等。
2.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受理部门提交投诉,详细描述侵权事实及损害后果。
在投诉过程中,消费者应保持冷静,客观陈述事实,避免情绪化表达,也要积极配合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如果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可以向原处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处理或给出更合理的解释。
2.如果对申诉结果仍然不满意,消费者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消费者还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来引起社会关注,增加解决问题的压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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