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3-10 18:00:11 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其借贷法律关系成立,除了应当具备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合同生效要件的前提之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认定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是一方个人财产是能否正确处理夫妻之间借款纠纷的重要前提。对于借款的来源,应根据不同夫妻财产制的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认定。在法定财产制和一般共同财产制下,如果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除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款系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外,应推定为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限定共同财产制下,如果夫妻方向另一方借款,除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外,应推定为借款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借款的用途是夫妻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

对借款的用途是否为除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个人事务的判定则相对而言要简单、直观一些。我们认为,对此可以运用排除法加以判断,即看其是否是夫妻应尽的法定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等)或者是否为共同生活所进行的事务(如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则一般不属于个人事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方未偿还借款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方未偿还借款,这是适用本条的隐含条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方已经全部偿还了借款,则借款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在离婚时当然就不再存在按照借款协议还款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所写欠条有否有效

协议离婚所写欠条有效,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可以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这种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所以欠条是有效的,债权方可以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还钱。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协议离婚 最新知识
针对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