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时未见证人在场的,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订立可以由他人写。遗嘱除被继承人签字外,一般需要见证人签字,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另外,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继承人能做遗嘱见证人吗
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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