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在当代中国是个大难题。一方面,社会要发展,需要拆迁。另一方面,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要价没有满足的条件下不想被拆迁。这是力量和意志的较量,较量的目的是利益。成都市金牛区发生的拆迁事件,再次证明了这点。
我想说的是,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很多人一味指责政府不人性,可问题在于,政府要怎么样才人性?无条件满足被拆迁户的利益要求,肯定人性,也不会拖两年之久。但是问题在于,政府是否应该无条件满足被拆迁户的利益要求?成都市金牛区唐福珍事件的症结在于,唐福珍的建筑物是否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成都市金牛区不按照合法建筑同样对待是否合理?至于为什么形成违法建筑,这是唐福珍和当地村社的交易,而不是和金牛区的交易,不是按照国家法规的交易。很显然,违反国家法律的交易是不被保护的。很多人相信人情而不相信法律,一旦遇上麻烦了,又大呼要求保护。法制是建立在人人知法守法的基础之上的。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归依,需要在实践中认真实施,而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如果违法建筑可以被当成合法建筑同样对待,那只会导致更多的违法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从视频看,唐福珍身上燃火后,楼下的消防人员向楼上喷射泡沫,一名消防员搭梯子爬上塔楼施救,唐福珍的亲属却在楼沿与其激烈抓扯!这里,谁人性?谁不人性?
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法制社会,就存在于我们每个公民之中:每个公民的法制观念强,则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就强。每个公民都依法办事,则整个社会就是法制社会。个体实现法制的程度也就是社会实现法制的程度。如果遇上暴力抗法,政府就退缩,那只会使社会暴力更加泛滥,最终,贻害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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