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能否享受宅基地审批
有单独户口本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而且申请宅基地的话,也没明确必须是单独户口。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如何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三、宅基地取得条件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如果离婚后复合上述可以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是可以获得审批的。离婚后如果依旧拥有本村集体户口的是可以继续申请的,而且如果自身没有宅基地,复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无特殊情况下都是可以经过审批的。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后能否享受宅基地审批的相关内容,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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