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体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二、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的好处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的好处包括:
第一是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减少,可支配收入增加。
第二个利好是有助于提高内需。
第三个是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质量。可支持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当然提高。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有帮助的。显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有助于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居民提高生活质量。
三、个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n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n(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n(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n(四)取得境外所得;\n(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n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n(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n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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