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在今年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到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在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万元),还有个税改革相关事项申请。
深圳个税起征点
深圳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代扣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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