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与租户发生纠纷,可先尝试通过友善交流及协商方式来妥善解决,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导致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针对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正当需求,您可以详细告知租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例如适当降低转让费用,以期满足双方利益平衡点。协商无疑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为温和且成本相对较低的手段之一。
若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或租户拒绝遵守既定协议,则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解决争议。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租户退还转让费用。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如转让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实转让费用的真实性以及租户未按照约定退还的情况。若在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故意隐瞒门面即将到期回收的重要信息,有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此时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全额退还转让费用。
然而,若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系基于自愿原则且符合法律法规,则通常情况下,转让费用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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