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镜同律师:
朋友(前经营者)以1万块钱的价格转让给我一个商铺。其中包含铺面的经营权设备还有他和房东半年的租赁合同和一千元的押金。由于当时联系不到房东。所以我和朋友(前经营者)就私自签了转让协议,并交了转让费一万元的现金。
今天房东来找我说要退租,因为他事先已经和我那个朋友(前经营者)说过要退的,但是这些我却全然不知。房东限我1个星期内停止营业,搬出他的铺面。
请问
我和朋友签署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房东要退租我的一万元还能要回来吗?
我在店里新添的设备是否能够要回?
还有我的装修损失是否可以由我朋友(前经营者)赔偿?
全文2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