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应当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提出,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如果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重新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若已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或变更协议,但协议不存在订立时欺诈、胁迫情形的,法院驳回当事人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后有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有财产纠纷双方有协议的,按照该离婚协议处理。如果有其他未处理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后还可以打财产官司吗
离婚后可以打财产官司。
法律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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